葉晨峰怕燈光太暗看不清楚,又把手電筒拿來準備好,再去確定一下門是否鎖好,然後再返回堵住床底下的唯一出口。這樣,即使床底下真的有人,無論如何也不會跑脫。
其實單人床的寬度不是很大,葉晨峰稍稍晃動一下手電筒就能看清楚的,這不是提防意外嗎?他沒自信,不知道老太太是什麽來路,萬一真的是鬼怪什麽的,那可就不是一般人能對付得了的。
事實上,當葉晨峰蹲地下,手電光掠過一雙雙胡亂擺放的鞋子後,看到的是滿眼的塵埃。
床底下沒有人。
這是學校單身寢室,也不會發生外婆家的那種情況,床底下有什麽洞之類的事。
沒有人,門是關好的,那麽脖子上的掐痕是怎麽回事?
葉晨峰覺得太匪夷所思了。他想不過,再次用手電筒掃一下床底下,這次他可是一寸一寸的看,哪怕是地上爬動的蟲子,也是看得清清楚楚的,隻差把這隻蟲子逮住研究一下它屬於那一類型的生物。
手電筒光最後停留在一隻鞋上。其他鞋子都是成雙成對,唯獨這隻鞋子,它隻有一隻,而且很幹淨,鞋幫上一塵不染。看見這隻鞋,葉晨峰猛然一抖。
這不就是那隻被老太太偷走又扔掉的鞋子嗎?
鞋子是老太太送回來的?還是它自己走回來的!!!
它自己走回來的?葉晨峰被自己的想法嚇住,同時腦子裏浮現出鞋子在沒有人的時候,從暗黑中走出來,走向他的寢室,走到床底下躲起來。
幹嘛要躲起來?
頭疼。
葉晨峰決定不要去想什麽鞋子,他把這隻奇葩的鞋子一把抓住,然後開門出去,丟得遠遠的。一個垃圾桶裏,在天亮之前,垃圾桶裏的東西全部被清潔工弄走,就連垃圾桶都會清理得幹幹淨淨的。
葉晨峰丟掉這隻鞋,就像卸掉一個沉重的包袱那麽輕鬆。
現在已經是深夜,校園的路變得詭異起來,陰森森,黑漆漆的,一個人都沒有。天也黑沉沉的,很冷,他抱住胳膊,縮著脖子快速回轉。
走到寢室門口,他愣住。寢室門是開的,黑洞洞的開著門。
葉晨峰皺著眉頭,晃動手電看,噓一口氣,尼瑪,什麽時候變得疑神疑鬼了。這扇門,本就是黑漆,就是大白天不經意間看一眼,也會情不自禁的想到黑棺材。
他想起外婆的那口黑棺材,就是用黑漆塗的。
葉晨峰歎口氣,開門進去,懶拖拖的坐下,總覺得還是有哪不對勁。
他把寢室裏挨個的看一遍,視線落在舊吉他盒子上,就跟屁股下觸電般彈跳起來。
在舊吉他的盒子上,端端正正擺放的正是剛剛丟掉的那隻鞋子。
咕嘟——葉晨峰揉揉眼睛超緊張的吞了一口唾沫,一把抓住鞋子,翻來覆去的看。的確是剛才丟的鞋子,看吧!鞋子在沒有人的情況下,果然是回來了。
鞋子會走路,不是穿在人的腳上走路,而是自己走回來的。
葉晨峰憤怒了。
這可是從沒有發生過,也是十分滑稽,更加可怕的稀罕事。
他一把抓住鞋子,想到用刀把鞋子殺死。
葉晨峰有一把刀,很鋒利。
一般他很少拿出來用,這把刀是來寢室第一天發現的,刀柄上刻有花紋。
他看上這把刀不是因為刀柄上的花紋,而是刀身。
刀身乏冷森森的光澤,修長跟匕首比長那麽一點,跟西瓜刀比,短那麽一截,越看越喜歡,愛不釋手,太秀氣了。
葉晨峰用這把刀把鞋子卸成好幾塊。
然後提著成碎片的鞋子,連夜埋掉。
埋在那,在第二天起來的時候他已經記不住了。
早餐下來,有同學看見他脖子上的掐痕,問:“你脖子上怎麽回事?”
葉晨峰在醒來一刻,就做好準備,用一根圍巾把脖子圍好,這樣別人看不見掐痕就免得問東問西的煩人。
可是在吃飯的時候,圍巾在脖子上讓他不自在,就解開圍巾,這樣吃飯也不感覺有阻礙。
可是圍巾解開,脖子上的掐痕露出來了。
“沒事,昨晚上起來,不小心碰的。”
食堂裏有很多人,男女生都有,有認識的,有並不認識的。
他們都喜歡說悄悄話。
“他就是那個看得見鬼的人?”他們說悄悄話的時候,害怕他聽見,表情,說話的神態,都在告訴葉晨峰,他們是在議論他。
“那間單身寢室鬧鬼,很久以前一個老太太就自殺在那,據說老太太的兒子出事了,老太太想不開,就用自己帶的刀割腕自殺了。”
“對,我也聽說,流了很多血,地上全是血。”
“快走,他好像注意我們了。”
葉晨峰沒有聽清楚他們說的話,卻能從他們說話的表情,判斷出,他們議論的話題不一定是好事。
他記不清從什麽是時候起,沒有了朋友。
是從丁莉結婚之後,還是經曆了紫城四醫院的事,總之現在他就是一個人。
無論漫步在校園小徑,還是獨自坐在某一處幽靜的環境中,他都是一個人。
很孤獨。
安靜,未必不是好事,也的確容易出問題。
葉晨峰的媽媽發現問題,那是他不願意回家。
也不願意跟家裏聯係。
學校有很多這樣那樣的傳聞。
有傳聞某一個學生成績好,得到應得的嘉獎。還有的傳聞,就是老太太的故事。
葉晨峰最近丟失很多東西,比如收鬼葫蘆。他忘記放在什麽地方了,就上次那件事之後,一直都沒有找到。
還有就是那部書。
書的名字叫撼鬼經。
或許是那部書太破舊了,葉晨峰從男生公寓搬來的時候,就隨手丟進垃圾桶了。
那部書現在已經變成一掬泥土,黑色的,沒有一丁點價值,就連狗屎都不如。狗屎還是有機肥,一部破舊的書,什麽都不是,你要是不相信就把書埋在地下,不久之後再挖起來看看,必定就什麽用都沒有。
葉晨峰沒有撼鬼經看,就看其他書。比如福爾摩斯探案集,還有張震講鬼故事。
他還是能感覺來自四麵八方陰冷的注視,還是能看老太太隨意進出他的寢室。那隻被鋒刀刃剁掉的鞋子,又自己走回來了。
如果長期這樣,葉晨峰就完蛋了。
他自我屏蔽一切外界的事物,不願意接觸人,整天沉溺在暗黑中。
因為丁莉結婚的事實,他無法接受,自我崩潰。
直到有一天,一個人突然出現在葉晨峰麵前。
這個人不是“人”,他是葉楓。
葉楓就是陳佩玲的男朋友。他出現在葉晨峰麵前的時候,正看見葉晨峰把最後一隻鞋子處理掉。
“你去那了?”葉晨峰還記得陳佩玲說過葉楓去做好事,積功德,想輪回轉世。
“看你,變成這樣了。”葉楓就像看見老朋友那樣,朝葉晨峰走過來,他伸出手臂老朋友見麵最親昵的方式就是擁抱一下。
葉晨峰感覺很冷,因為葉楓不是“人”他身上有鬼氣。
“還沒有回答我的問題,你這麽久去那了?”葉晨峰覺得整個世界,就葉楓才是他的朋友。
別人對他害怕,敬而遠之,把他孤立起來。唯獨葉楓沒有,要是陳佩玲還在,也會跟葉楓一樣,把他當成朋友。偶爾來看他,關心他。
“去了很多地方,幫助了很多人。”
葉楓坐下。
葉晨峰在弄泡麵,香噴噴的泡麵氣味帶著牛油的味兒。“你餓嗎?”
葉楓說:“餓,但是我不能吃,隻能聞氣味。”說話間,他吸一口,“唔……不錯,麻辣牛肉麵。”
葉晨峰稀裏嘩啦把一碗泡麵順進肚子裏,看老太太又來了,一聲不吭進來,拿起那把刀走進衛生間,不久後,一股血紅從衛生間門縫隙中流出來。
葉楓就像沒有看見,拉住葉晨峰說:“我們出去走走。”
“她每天都來,最初就是偷我鞋子,然後那隻鞋子每一天都出現,對了,她還喊你的名字。”
葉晨峰說話,帶著葉楓走進衛生間。
衛生間蹲便器上,仰坐著老太太,她的手腕有一道正在冒血的口子。血涓涓流淌,就像溪流從來手腕上流到地上,再由地上流淌到外麵。
看著這一幕,葉晨峰有一種奇怪的衝動,他恍如看見老太太就是丁莉。
丁莉說:“如果我老了你會嫌棄我嗎?”
已經死去的老太太,坐正身子,把血糊糊的刀遞給葉晨峰。
葉晨峰捏在刀,擼袖子,露出手腕——腦子裏有一隻慫恿鬼在不斷的說:“去啊,你去陪她,她老了,你還很年輕。”
刀上的血,滴答在地上,滴在葉晨峰的心裏。
他腦子裏在回憶最近發生的事,家裏來電話,他怒火萬丈罵道:“我不是你們的寵物,別逼我……”
“葉晨峰你該醒醒了。”葉楓一把拉住他跑出寢室。
外麵在下雨。
葉晨峰的媽媽從家裏跑來,想親眼看見他。
雨不是很大,就像芭茅絮,紛紛揚揚,濕了衣服,頭發、葉晨峰看見媽媽,呆呆的站著,在他手裏捏了那把鋒利的刀。刀從手裏滑落掉在地上,哐啷一聲輕響。
葉晨峰撲向媽媽。
“晨鋒你嚇死我了。”
“媽,我沒事的……”他轉身看向老太太,老太太偷走了他的另一雙鞋子其中一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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