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公會成立
其實還有不得不的一點,那就是如果不是李斯的話,連雲可能無法知道三根金毛的使用方式。或者就算想要知道,也需要完成一些艱巨的任務才能得到答案。
李斯至始至終都沒有三根金毛就是三道分身,這就是原因之一,而他這還可能是大帝對鹹陽城的特別對待,也是因為這點。
事實上,連雲的三道分身在交流的時候,連雲的本身意識也在丹田之內,感覺有那麽一點別扭,就是自己跟自己話,卻又對著不同的身體似的。
接下來就是三道分身的修煉問題了,這個問題不大,雖然連雲本身不是鬼物,但是對於鬼物的成長卻有一定的了解。
而且前期,還有二十多位鬼奴的經驗可以借鑒。
反正三道分身的想法就是自己的想法,也就是會自行去詢問鬼奴們的修煉方法,所以連雲的本體意識便回歸身體。
而後又見到李斯笑的很是神秘。
感覺身體還是很虛弱,不過連雲還是先跟李斯了,自己要建立公會的來意。
得知建立勢力需要男爵爵位以及百萬白靈幣,連雲就有點無語,感覺很坑。
不過連雲還是回家拿了一百萬白靈幣過來。這是規定而已,即便連雲給出一百個鑽靈幣,李斯也得不到任何的好處,如此連雲自然不會浪費。
得到李斯的肯定之後,連雲正式成立了名為雲境的公會。
初建的公會為九流級別,隻能接納兩百人,不過職位倒是齊全,連雲為境主,還有兩位副境主名額,五位長老席位,之後職位等級可以自由規定。
連雲想了一下,封了馬文龍為副境主,剩餘的就交給他自己去劃分了,不過連雲想了一下,便尋找了一下林逍遙之名。
這位表哥跟自己同日來陰陽城,至今沒有音訊,連雲雖然並不擔心他的安危,但是多少還是有點在意,所以連雲打算將他拉進來,最起碼方便聯係不是。
然而連雲輸入林逍遙,林五郎,逍遙,等等名稱都找不到他的蹤跡之後,便隻能無奈的放棄,也不知道這位表哥到底給自己取了一個什麽名字。
之後連雲打算將將軍也拉進來,直接輸入將軍,便找到了將軍的身影,不過她卻是藍軒閣的長老身份,連雲無法直接將她拉進來。不僅如此,他還突然得到一個藍軒閣客卿的身份提示。
有點不明所以,連雲便確認,而後直接在李斯這裏交付了一枚白靈幣,領取了藍軒閣的徽章。剛拿到手便聽到將軍大笑道:“哈哈,弟你剛建立的勢力隻是九流勢力,隻有達到三流勢力以上才能開設客卿職位,到時候在將我拉進去啦。”
連雲隻是想要有個方便聯係的方式而已,並不是有這麽特別的意圖,如今有了藍軒閣的徽章,就沒必要將將軍拉進來了。
如此簡單回應一句,連雲便將徽章收入隨身空間,而後準備領取雲境的徽章,結果卻被李斯告知還要自己設定徽章形狀。
對於連雲來隨便什麽黑不溜秋的黑圓都沒關係,隻要可以通信就足夠了,不過想到自己將來會將這個勢力讓出,便仔細構想了一下。
最後決定以一朵白雲為主而後四把長劍插入白雲之中,代表著機,戰,煞,宮四大部門。
不過連雲一定好這個圖形,還沒來得及領取就被人給改了。所以他從李斯這裏領取到的雲境徽章是,一個外形如同境字又好像一朵雲一般的令牌,令牌上有著雲兩個纂體,看起來很有古韻的味道。
不算華麗,但是很有韻味。
連雲這個令牌的背後還有個主字,想來就是職位了,如此一來外形基本一樣的徽章也算能起到隱藏部分重要人物身份的作用。
對此連雲自然不會在意,隻是感覺有點無語,早知道馬文龍早就想好,自己根本就不用費這個腦筋。
之後連雲收到馬文龍的來信,雲境成員有了資源,都在做一些以前不太敢做的任務,讓他十內完成任務官以及勢力副本任務就可以,不必操之過急。
如此連雲便花費百萬榮譽,購買了子爵爵位。
雖然幾乎去了一半的榮譽,但是有些東西不是省了就能變多的,而是用了才有得到更多的機會。比如男爵爵位隻能得到百分之一的任務獎勵加成,但是子爵卻可以得到百分之三的加成。
如此連雲購買子爵爵位的榮譽值,早晚都能夠拿回來,隻是不早點使用的話,前期的任務就沒有這份加成,反過來就等於是白白浪費了一樣。
再有就是子爵可以擁有五畝地的住宅地,但是需要花榮譽值去擴展,這點就沒有必要浪費了。
公會已經建立,而後既然任務官以及公會專屬秘境的事情馬文龍都不急,那麽連雲就直接離開城主府,而後先返回府邸自己的院落,拿出枯榮彈奏。
沒有刻意去提升控製大劍的數量,他現在僅僅是想要讓精神得到恢複而已。
這點可以是三個分身的唯一缺點了,等於是靈魂被切割了一般,想要恢複會非常的困難。
好在連雲還有精神藥劑,可以當做養料,讓靈魂快恢複。
不過即便如此,連雲將所有精神藥劑都消耗完畢之時,也才恢複到百分之八十而已。
為此連雲特意到長安城的萬寶商盟一躺,直接拿出一千鑽靈幣,請他幫忙收集精神藥劑,以及一兩套可以隔絕他人窺視的衣服。
這一次,錢多多沒辦法拒絕,要知道精神藥劑可不是白靈幣可以購買之物,沒有鑽靈幣他也辦不了連雲的事情,他能做的就是盡可能的用一千鑽靈幣為連雲購買更多瓶的精神藥劑而已。
而且見連雲臉色有所蒼白,他還忍不住的有點擔憂的關懷了一句。
對此連雲感激一笑,便沒有解釋的告辭離開。
返回鹹陽城,連雲先將身體境界恢複到王者頂峰,然後打算先衝幾個排行榜。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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