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破鏡重圓文里的有錢女主。
和男主分手後,很快家破人亡。
我從神壇跌落塵泥,吃盡苦頭,在夜店賣酒時與男主重逢。
男主功成名就,帶着他的契約未婚妻為難我,羞辱我,人格侮辱我,又說他愛我。
他告訴我:「如果不讓你親自感受過一回,你永遠不會理解我當初的自卑和屈辱。」
我愧疚地跟他道歉,他再施捨般跟我在一起,是所有人都滿意的 HE 結局。
覺醒後,我光速提分手。
他守在宿舍樓下,紅着眼圈問我為什麼。
我告訴他:「你這人不吉利,會吸走我家的財運。」
一大段關於原書的記憶湧入腦海時,我正和傅衍站在一家米其林三星級餐廳的門口。
侍者看着他沾了油和灰的破舊外套,一臉為難。
「先生,衣冠不整的人是不可以進入本餐廳就餐的。」
傅衍冷着臉看我:
「這種大小姐的遊戲還要玩多少次才會膩?」
「看我的笑話,能讓你高貴的身份更上一層嗎?」
我揉了揉發疼的太陽穴:「你覺得我是故意的?」
「不然呢?你明知道我今天有兼職,還約在這種餐廳,不就是為了這個嗎?孟熙,你真讓我覺得噁心。」
說到這裡,他眼中的惡意不加掩飾,幾乎噴涌而出。
如果是以前,我一定會忙不迭地跟他道歉,說自己錯了,考慮欠佳,沒有顧慮到他男人的自尊。
然後再將侍者狠狠訓斥一頓,開車帶傅衍離開,去吃他消費得起的路邊攤。
放下自己大小姐的面子,各種哄他,就是為了讓他沖我笑一笑。
可惜,今時非往日。
我拎着小包,神色淡淡:
「你的兼職四點鐘結束,我跟你說六點見面。你兼職的店離學校不到兩公里,就是爬也爬回去把衣服換了。」
「你穿成這樣過來,故意丟誰的人?」
「還是說,覺得當我的男朋友心裡不痛快,所以要讓我比你更不痛快?」
傅衍驚愕地看着我。
表情是被戳穿小心思後的難堪。
我不等他回答,繼續說:
「我孟熙最討厭強人所難,也從來不缺陪我吃飯的人。既然你沒有約會的心思,現在就滾回學校吧。」
說完,我踩着高跟鞋,慢悠悠走進餐廳,給姐妹林柳柳打了個電話。
她火速趕到,一見面就笑嘻嘻地開口:
「你終於想起我來了!他們都說你最近迷上個不知好歹的男人,又砸錢又陪笑,人家連個好臉色都不給你。」
我按着眉心,還在消化剛才湧入腦海的信息。
聽她這麼說,就輕輕嘆了口氣:「何止。」
如果按照原書里的劇情。
接下來,我還會各種求我爸不求回報地幫他,在他的創業之路上大開綠燈。
等到傅衍的工作室稍有起色,我家公司卻出了問題,破產了。
為了不連累他,我提出分手,還編出自己另結新歡的理由。
他懷着對我的憎恨一路做大做強,我卻越過越悽慘。
父母雙雙離世,管家為了保護我,被追債的活活打死。
最後我淪落到夜店賣酒,被客人騷擾時,已經功成名就的傅衍從天而降。
先從客人那裡救下我,又掐着下巴問我:「孟熙,是不是很後悔曾經那樣羞辱我?」
想到這裡,我心有餘悸,猛地灌了口酒。
林柳柳繼續道:
「我剛才進來的時候,看到有個穿得髒兮兮的男人站在門口,是不是你那個小男友?」
我點點頭。
「長得是有幾分姿色,可是也用不着你花八十萬吧?」
林柳柳做了個誇張的表情,「而且拿了你的錢還不給你好臉色,這難道不是又當又立?」
我扯了扯唇角:「不提倒胃口的東西,先吃飯吧。」
我和林柳柳吃完飯出去的時候,才發現傅衍還站在餐廳門口。
月光如織,照在他那張清俊的臉上。
他看着我,嗓音微啞,神色低斂:「孟熙。」
這是他服軟的訊號。
如果放在過去,我肯定已經受不了,撲過去用力抱緊他。
在我和傅衍之間,永遠是他只要肯稍稍伸出手,我就會無底線地退讓。
可,那是以前。
我看着他,神色淡淡:「有事?」
「……我不是故意的。今天店裡客人多,老闆留我多做了一個小時,所以沒來得及回去換衣服。」
他放柔了語氣,「對不起,下次不會了。」
我點點頭:「行,原諒你了,你回學校吧。」
傅衍愣了下:「你要去哪兒?」
「回家。」
在那些紛至杳來的記憶里,最要緊的事並不是和傅衍的感情,而是公司的危機。
到家時,孟謹之正在院子裡打理我的小花園。
他比我大五歲,從小一起長大,如今已經修完了碩士學位,卻依舊留在我家做管家。
在那段有關未來的記憶里,孟家破產後,他為了保護我,被追債的用鋼管活活打死。
想到這裡,我心頭一痛,輕聲叫他:「……孟謹之。」
「大小姐回來了。」
他有些驚訝地放下灑水壺。
院裡幾盞玻璃風燈,暖黃的光交映着照在他臉上,讓本來幾分冷硬的眉眼也柔和下來。
他過來開了門,讓我進屋換鞋。
「我爸媽呢?」
「先生和夫人今晚有應酬,誠悅那邊的項目,沒拿下來。」
我愣住了:「為什麼?不是誠悅一開始挑中的就是我們……」
孟謹之猶豫半晌,最後還是說:
「上次請那位已經退休的腫瘤聖手出山,先生欠了對方一個人情,在合同金額上被對方拿捏了。」
我瞬間明白過來。
請所謂的腫瘤聖手出面,是為了給傅衍得了癌症的母親手術。
我爸一向寵我,這麼為難的事情,被我撒嬌賣乖地一頓痴纏,還是答應下來。
還給傅衍打了八十萬,讓他支付手術和後續住院的費用。
心臟幾乎被愧疚吞沒,內心的自我厭惡達到頂峰。
我咬着嘴唇,半晌才說:「我太不懂事了,是不是?」
孟謹之幾乎是立刻搖頭,縱容地看着我:「大小姐還小呢,有點小孩子氣是正常的。」
在他眼裡,我好像永遠是那個小他五歲,追在他身後要零食吃的小姑娘。
但我自己清楚,我已經二十一歲了。
該承擔的責任,不能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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