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叫吳岑的男子決定在23歲結束自己的一生 4: 我是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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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書 Inktalez
小的時候偷拿別人的東西會給我極大的刺激感,我沉迷於這種危險的感覺。 0
我深知其中的利害,但我當時做不到改善。 0
我們學校有兩棟宿舍樓,大多數的學生幾乎都住在學校。宿舍樓中午是關閉的,但我和方豪把學校地形研究的很透徹,有自己的辦法進宿舍。 0
 
經常在中午吃飯時間,我和方豪就會在宿舍樓後,借着一個台階爬到二樓,然後在別的寢室偷拿別人的零食吃,但我們也有自己的規矩,不拿自己班級的,不拿那些家庭窮苦的。 0
我讀的學校是縣裡唯一的私立初中,也算是最好的初中,能進學校的,要麼成績好,要麼就是有錢,所以在學校里,貧富差距還是很大的,而我家庭普通,但也說不上窮苦。只是當時有些同學,確實是家裡清貧,咬着牙供他們上學,我和方豪心裡有數,從不拿他們的東西。 0
這種感覺令我着迷,偷拿他們的零食啥的也並不是嘴饞,而是我以此為樂。 0
 
到後來我慢慢不再滿足於此,學校里部分同學會偷偷帶手機,一個學期下來,老師幾乎會查到好幾次,所以我們班主任的辦公桌柜子里,常年放着幾部收繳上來的手機。我盯上了這個東西。 0
我和另外兩個朋友提前踩點,到辦公室打秋風,實則是找那柜子鑰匙放在何處。平常其實就是插在柜子上,但下班時班主任就會帶走,而我心裡清楚,辦公室的每一把鎖,都有一把備用鑰匙,就放在那柜子里。那天下午辦公室里只有一個老師,方豪和鄔浩展找了個理由拖住那個老師,而我就走到那個柜子里,將那柜子里的備用鑰匙拿了出來,偷偷放進兜里。老師們幾乎不會查看備用鑰匙,所以不用擔心會被發現,我看着柜子里的那六七部手機,心中暗爽,過了今晚,這些就都是我的了。 0
我們學校九點十五分熄燈,宿管會在九點四十五的時候查寢,大概十點半的時候,我和方豪從二樓那個窗戶翻了出去,兩個人鬼鬼祟祟貓進了教學樓。以前的門有些質量差的,用一張硬卡沿着門縫卡進去,往下一划門就能打開,我和方豪其實私底下練習過很多遍,很快就把辦公室的門打開,方豪在外面望風,我進去打開柜子將那裡面的手機全部裝進了兜里。 0
 
第二天我將這些手機全部還給了同學們,他們開心壞了,按照我們班主任的規矩,這些手機基本是有去無回,除非是考到了令她滿意的成績,但對那幾個差生來說幾乎不可能,那一天,在他們眼裡,我好像是一個英雄。 0
在那次偷手機之後,我發現,我追求的刺激感不是偷東西,而是這種秘密行事並且成功的感覺,我喜歡計劃縝密,暗中行事,偶爾做些行俠仗義的好事。 0
只是在進入社會後,我再也找不到這種感覺,好像我的江湖,從邁出學校大門開始,就結束了。 0
 
想想現在,我還不如一個小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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