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書 Inktalez
幾天後,趙涵涵約我在本市一間高級餐廳吃飯。
這間餐廳我來過無數次了,簡直跟自己家一樣。
但是今天卻有不一樣的意義,因為趙涵涵說,她要介紹一個圈子裡的帥哥給我認識。
對此,我是十分期待的。
主要是,她們娛樂圈的人向來就是靠臉混飯吃,想必這個帥哥顏值一定很高,再不然,身材一定十分火辣。
我頓時口千舌燥,決定去洗手間洗把臉降降火。
出洗手間的時候,我兜里的紙巾不小心掉到了地上。
回頭的時候,卻有一隻手搶在我之前撿起了紙巾。
男人西裝革履,頭髮打理得整齊有型,但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在他直起腰的電光火石間,我認出來,他就是那天撿我錢包的古惑仔。
要命哦,這種上流場所,他是怎麼混進來的?
上次我好不容易才從他手裡死裡逃生,這次怎麼也不能被他認出來。
我立刻把頭一扭,面朝着牆壁,死活不敢和他直視。他把紙巾遞過來,口氣倒是很有禮貌:「小姐,你的紙巾掉了。」
「哦,嚇嚇里(謝謝你)哦……」我故意操着一口閩南腔回他,同時迅雷不及掩耳地抓過紙巾,沖向趙涵涵所在的餐桌。
「緊急情況,我們換個地方吃飯吧。」我抓住趙涵涵的手,面色大變。她怔了怔,反應不過來,「可是我朋友已經到了啊。」
「不管了,帶你朋友一起走吧。」我話音剛落,一道身影從我身後越過,冷冷道,「走去哪裡?飯都還沒吃呢。」
混混大哥站在我面前,摸着手上的戒指,再次勾起一側嘴角,露出奸邪的笑容:「簡小姐,又見面了呢,真有緣分。」
哪裡是緣分,分明是孽緣。
我苦着臉求饒:「大哥,你就放過我行不行?我那天就是隨口胡說,我真不是混黑道的啊。其實我身家不知多清白,簡直跟白紙似的……」
氣氛一度安靜到令人渾身發寒。就在我以為他會抽刀子了結我的時候,他竟然抱着肚子笑抽在了椅子上:「簡兮兮,你真以為我是黑社會啊?你想象力也太好了吧。」
趙涵涵一副「你倆有姦情」的興奮狀:「你們倆見過了?他就是我要介紹給你認識的朋友,孟思聰。」
我這才知道,那天在片場附近,孟思聰穿的背心和他身上的刺青,都只是造型而已,他是趙涵涵演的這部劇的男二號,也是這幾年國內劇組最喜歡用的反派演員。
天生一張邪氣又英俊的臉,讓他對各種衣冠禽獸和斯文敗類的角色得心應手。
呵呵呵,是演員又不早說?在我面前擺什麼黑社會樣子啊?當老娘沒見過世面呢?
好吧,我確實沒見過。國產劇我向來是不怎麼看的。
於是,這頓飯我吃得很不是滋味。
臉面掛不住是一回事,主要是,孟思聰那丫的坐我對面,時不時就對我露出笑容,我覺得食不知味啊。
原來,有些人真的天生就是演反派的料子。
看着孟思聰,我分分鐘都毛骨悚然,兩腿顫顫幾欲先走有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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