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靖青說完了碎屍案,話鋒一轉,又說回了當前的案子,張了張嘴,「刑警大隊已經有了初步的懷疑對象了,不是嗎?」
何舟點點頭,將刑警大隊討論的一攬子嫌疑人說了一遍。
「六個嫌疑人中,蘇明輝基本可以排除。」
孫磊在筆記本上唰唰地寫着,嘴角透露着大家的看法和依據,「經過我們刑警的走訪摸排,案發當天,他去了高樹村親戚家吃喜酒,喝得爛醉如泥,當天就借宿在那裡。
第二天日上三竿才起來,吃完午飯,他才乘搭順路的拖拉機回到棗兒莊。」
推了推鼻樑上的眼睛,孫磊渾身透着柯南附體的神秘感,翻開檔案,指着第二個嫌疑人說道:「相反,這個襄琪鳴嫌疑很大。
我們走訪時有群眾反應,在事發三天前,他曾與死者有過口角衝突,差點大打出手!
可以說,他完全具備殺人拋屍的動機。」
嚴素翻開一份卷宗,補充道,「最重要的是,他有過攔路搶劫的案底,而且還是個慣犯。
早在七年前,就被刑拘過,最後判了勞教三年,出來之後才有所收斂。」
剩下的幾個,也全都有嫌疑,但無一例外的都是沒有確鑿證據。
「六個嫌疑人,唔,推測得也算是有理有據。」許靖青點了點頭,「既然你們都有懷疑目標了,怎麼不立即動手抓人?」
顯然,他也是認可這份可疑名單的。
「啊?」何舟怔了一下,旋即反應過來。
原來自己居然在不知不覺中,犯了一個讓人啼笑皆非的錯誤。
其實主要還是時代的疏離感,讓他犯了一個穿越者都會犯的錯。
其實這個年代,公安機關的權力是非常大的。
一般而言,往往只要民警填寫一份建議收容審查表,再往派出所所長和正科級以上領導面前一遞,唰唰簽字,民警就可疑直接破門拿人,將涉嫌違法的犯罪嫌疑人關入看守所審查三個月。
假如犯罪嫌疑人不配合,警方還可以延期兩次。
也就是說,只要警方懷疑你,完全可以不需要任何證據,就把你關進派出所九個月之久。
而且在審查的過程中,也幾乎不存在文明執法這種事情,打罵一般都說家常便飯,完全不興零口供辦案那一套,更沒有那個條件。
然而,這一切都是合法依規的。
舉個例子,民警完全可以寫上,「經群眾反應,某某某今日深夜遊盪,形跡可疑,手頭闊綽,有盜搶財務之嫌」,然後就光明正大去抓人。
連民警都有這個權力,更何況是刑警。
現如今的刑警刑訊審訊手段還比較單一,辦案辦公條件也一般,尤其缺乏技術手段的輔助。
都說有條件要上,沒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
但是,這條件可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創造出來的。
「多謝許隊長指點迷津!」何舟握着對方的手萬分感謝道。
只要將幾個嫌疑犯的DNA與拋屍案的煙頭鑑定結果相匹配,到時候不怕他們不招供。
「哈哈,祁隊長客氣了。」許靖青擺擺手道,一點都沒有擺京城刑偵高手的譜兒,當場傳授了許多他多年的辦案經驗。
他可是知道眼前之人的,有學歷,有能力,有魄力,在林州有政法高官高育良做靠山,部委里還和岑司長走得很近。
這樣的人,前途無量!
多個朋友多條路,跟這樣的人搞好關係,雖然一個在漢東一個在京城,看似毫無交集,但誰又敢保證將來就一定沒有共事的機會?
對方年紀輕輕就是一個地級市的刑警大隊長,搞不好往後升任到京里工作,直接成為他的直系領導。
何舟點了點頭,豎起大拇指,「論起偵察辦案,您是這個,那真是不服不行!」
簽發了逮捕令之後,何舟總算是鬆了口氣。
看來,這個案子,在農曆春節之前偵破的希望,還是很大的。
他得慶幸如今還是93年。
如果進入94年的話,國家將會進行一次刑事訴訟法的修訂工作,將收審條件直接寫進拘留措施條件之中,明令禁止再使用收審措施。
那個時候,辦案的難度就陡然增加了。
對辦案單位,尤其是刑警隊來說,簡直就是晴天霹靂。
因為這個法律一旦事實,他們想要通過法院隊一個小偷判處六個月的刑期都相當不容易,更別提只要覺得對方有嫌疑就可以直接上門拷人拘謹長達9個月時間這種超級權力了。
那個時候,刑警隊辦案,必須先通過檢察院的證據審核,經過檢察院必准逮捕之後,才能逮捕。
而且這也不意味着流程結束。
這才哪兒到哪兒?
接下來,還要由檢察院補充材料,再向法院提起訴訟,最後再由法院審理宣判。
繁瑣的辦案流程與辦案周期,常常會因為部門溝通不順暢、證據不足、案情輕微等原因,直接就卡在檢察院那一關宣布不予逮捕,或者卡在法院那一環節被宣布不予起訴。
而對於這一切,無論是治安民警,還是刑警隊,都只能幹瞪眼。
可以說,一年之後,刑警隊的辦案掣肘,遠比現在多得多,權力的限制也比現如今嚴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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