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天,透过彩绘的玻璃窗格,微光再一次洒在伍晓脸上时,她伸手招来了冰箱旁的咪咪,猫轻盈地一跃投进了主人怀里——突然好想结婚。
好想踏入坟墓,提前预约死亡。
唐秋不能跟自己结婚,她很清楚。
所以当秋秋握住自己的手,轻轻说,我们这样不是很好吗?她没有办法“嗯”一声。她伸手遮住唐秋的嘴唇,近在咫尺,隔着手背,浅浅的吻别。
自己不可能就这样轻易地“嗯”过去一辈子。伍晓也喜欢唐秋,怎么拒绝呢?唐秋一点一点努力去爱她的样子,战胜了一个人最怯懦原始的爱自我的本能。
有点缺氧,她拍拍咪咪屁股,咪咪不情不愿地挪了去。伍晓才撑着上铺的床沿咻地滑下来,不想走楼梯。
在无数个夜黑风高的晚上,她都想跳下去结果自己,这里是一楼。
“但你还有我,我一直在啊。如果你要继续写书,那就写,现在我有钱,我们可以去国外,你想看什么,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我要你开心,伍晓。”
唐秋很倔,一张脸绷得紧紧的,生怕眼前的人像风筝断了线,不管不顾一坠方休。她的语气那么坚定,好比一首《石灰吟》。
“你带咪咪走吧。”这是伍晓,至少在对她闭门之前,说过的最不容拒绝的话。
唐秋很难明白,即使自己已经步步忍耐,退无可退,她从来没奢望过仅靠自己留住那个比镜花水月还虚幻、捉摸不定的晓晓。所以才有了咪咪,可现在因为她不慎表现出的贪恋,连咪咪都被连累,一块赶了出来。
真好笑,唐秋盘着咪咪的尾巴,猫作势咬她的手指,到底没有真的咬下去,咪咪的性子跟晓晓很像,不能说随了她——只能说一模一样。
猫,是她捡回家讨月亮开心的。怎么最后,和她一起被月亮扔出来了还要咬她?
唐秋穿一件白T,黑色破洞牛仔裤,蹬一双马丁靴,很飒爽的,看起来有点儿热意。她那粒唇边小痣生得极美。像某张荧幕截图,一张偶像生写:她靠着门,开始抽一支好闻的薄荷味香烟。
跟大多数恋爱故事的剧情发展不同,唐秋从不在伍晓面前吸烟,不是因为对方讨厌,而是为了让她忘记尼古丁的麻痹作用,争取少抽点。
伍晓吸烟,抽得很凶,烟像是她救命的药。
“你是真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如果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人活着,唐秋也希望是伍晓,没有原因,妈妈已经不在了,至于从未出现过的男人她毫不在意,她只在乎伍晓,只要晓晓能好好活下去——哪怕,伍晓要亲手递刀子看着自己死。
她只知道这条命,本也是晓晓从悬崖边抢救回来的,合该属于晓晓。
唐秋,属于伍晓。
“唐秋,忠于伍晓。”她仿佛天生就要爱上一个迷离的幻影,欢愉时刻也藏着不为人知的隐痛——随时,都有可能失去亲爱的月光照拂。
她都快忘了,自己也是凡人。芸芸众生中顶顶普通的一个。
伍晓真想扒开心门叩问自己:凭什么那么骄傲,那么庸俗又清高?
她怎么敢寻求生命的意义,她家又没矿,可以让她在形而上世界里一直务虚。艺术是不讲求公平的,在这条路上只有超越前辈才可以拿到属于自己的名词。
唐秋和伍晓分开,幼稚得像个小孩,拉黑了所有联系方式,退还了所有礼物。她们的共同记忆除了草莓蛋糕,本来就少得可怜。唐秋垂着头对她说:“不用你赶我走,我自己会走。”然后抱着咪咪,果真没有回头。
那个背影远去的时候,伍晓的心脏是钝痛的,感觉像一把不太锋利的小刀对这份不算清醒的感情使劲凌迟,她是沉沦过,但现在努力拥抱理智。
俩个人最后散场是在一家名为夜色的酒吧。这家酒吧的装修是沙滩主题,让你能够一边吹着夏夜晚风,再顺便听听《阴天》的忧郁小调。
唐秋和伍晓包了小的卡座,她也许是被那杯精品朗姆酒的甜润给触动了,在大航海时代,这种用甘蔗酿造的酒深受水手和海盗的喜爱。她没喝太多酒,倒从包里掏出了一罐旺仔牛奶,调味乳的口味总是这种具有欺骗性的甜美。
“唐秋,你永远,牵不住我的手。”伍晓穿了件改良的水墨旗袍,纱质坎肩很优雅地披戴在手臂,酒吧五颜六色的灯光之下,也清爽得叫人眼前一亮,仿佛格格不入似的,事实上那具麻木到迷惘的灵魂却被这份喧嚣接纳得很好。
“我没有想过要牵住你,我想留下来,作为影子,风也好,就像之前那样啊。”唐秋很着急,着急到一整句话都没有打结,不知道她想了多少遍。
然而,都没有片刻的犹豫,伍晓还是唉了一声,说:要知道影子和风不是那样的啊。
她要送她,被拒绝了,伍晓拎着小包走了,还带走了一双失魂落魄的眼睛。
爱情超级伟大且迷人,她从未否认,可爱情既然不能被牢牢把握住,伍晓情愿没有。她不是离了爱情就无法生存的人,她的理想从始至终都在闪闪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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