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着川蜀人的坚韧,我一个人带女儿来到江城,在省妇幼保健院旁边租了间小房子,找专家给她看病。
起初,病情控制得很好,女儿3个月会翻身,5个月能坐了。
贾怀仁带着他妈来到我们娘俩的出租屋。
“孩子,跟妈回家,你出来这几个月妈一个安稳觉都没睡过啊!担心你们娘俩吃不好、睡不好!妈天天在家里给你们做祷告,‘大师’说我的诚心感动了神明,孩子的劫数已经过去了……”
说实在的,这小半年我也是身心俱疲,他们的柔情蜜语让我很感动,就带女儿跟着看似“洗心革面”的贾家母子回了安南。
可造化弄人,女儿八个月的时候开始抽搐,随后被确诊患了婴儿痉挛症,快一岁了,还不会站不会走不会说话。
我们母女俩又成了医院的常客。
女儿住一次院大概10天,每次得五六千。
结婚时,婆家给了十多万彩礼,我一直在花这个钱给孩子治病。
这笔钱花光了,公公、婆婆、老公再次拿出一致意见:不治了,再生一个!
我不同意,但没有经济来源,这里不是川蜀,除了贾家的亲戚,我几乎没有认识的人。好在大学的同学又伸出了援手,刚参加工作不久的他们为我凑了将近五万元。
大年三十,又因为女儿看病的事和贾怀仁母子发生争执,婆婆和老公直接把我们娘俩赶出了门,婆婆的原话是:“媳妇没了我们可以再娶,孙女没了可以再生,可我们不能让你把这个家败光了!”
天上飘着雪,女儿脚上没有鞋,衣服很薄,连小被子都没裹。
叫开一个歇业的小宾馆,我求着人家收留我们,外面鞭炮声隆隆,家家户户都在看春晚、守岁、庆新年,我们娘俩缩在小屋里,又冷又饿,那个时刻,心里有多痛、有多凉,只有我自己知道。
随后,老公起诉和我离婚,并提出三个要求:1,女儿归我,2,退还彩礼款13.8万、结婚当天给我的礼钱2万多、女儿满月宴花费2万多,女儿满月时亲戚朋友送的份子钱3万多,“打包优惠”后给了一个20万的整额。
我真的傻了。
本来我也想离婚的,可我没想到,他们竟然要求我退彩礼和那些名目的花费。
这时,我才悲哀地发现,贾家娶我,就是买了个会生孩子的机器,发现孩子有问题,就心安理得地认为“可以把劣质商品退货”。
贾怀仁说:“孩子是给我们传宗接代养老送终的,她是个女孩,还不健康,我们得花好多钱治病,搞不好还得伺候她一辈子,那要她何用?不如趁早扔了,再生个好的。
老婆就是给我们生孩子当保姆的,我们出过了彩礼,是买你过一辈子的,现在才过了一年多就散伙,钱你得还我,否则我不亏了吗?”
总之,就是老婆孩子可以扔,钱不能扔。
他们不会想,孩子是一个鲜活的生命,有血有肉有感情有你的血脉,蝼蚁尚且贪生,一个活生生的人,是可以随随便便说扔就扔的吗?哪天你得了重病,把你扔山上你干不干?
他们也不会想,那些钱是我拿去吃喝玩乐了吗?我结这一场婚,又得到什么了?一个重病的孩子,一段伤痛的经历,一个叵测的未来……我的损失又何止10几、20万?
贾怀仁只是凭着动物的繁衍本能,想有个孩子。
再凭着动物的生理本能,贡献一颗精子。
然后,没有经历十月怀胎,没做任何心理建设,没有一点育儿常识,没受一点苦,就轻轻松松有了个孩子。
对这个男人来说,贡献一颗精子太简单了,得到一个孩子太轻松了,那何必让一个不健康的孩子拖死呢?
所以他们根本不知道当爹是什么意思。
生孩子,本身就是一件有风险的事,谁也不能保证自己的孩子一定健康。
一旦孩子有问题,自然要全家人共担风险,而不是我生的,我负责,我要治,我花钱,反正不能影响他们的生活。
我打定一个主意:离婚没问题,但要钱没门!何况我也没钱。
几经周折,法院最终也没判离。
由于病情恶化,我的女儿过一岁生日不久就走了。虽然没能留住她,可我一点都不后悔,最起码妈妈努力了。
生孩子,我经历了艰难的孕育、生产,我们母女是“生死之交”,我本能地认定“我拼死生的孩子,我就要拼死救,绝不轻易放弃”。
孩子,虽然妈妈没能把你留下,但你至少来过。
女儿没了,我的心也死了,对丈夫一家的心死了。
送走女儿,我给贾怀仁打电话:我现在有时间和你去办离婚了!
他家却又不肯和我离了,他妈妈说:“离婚也可以,你把我们那20万块钱还回来,否则你柳如烟生是贾家人,死是贾家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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