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叫吴岑的男人决定在23岁结束自己的一生 4: 我是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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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書 Inktalez
小的时候偷拿别人的东西会给我极大的刺激感,我沉迷于这种危险的感觉。 0
我深知其中的利害,但我当时做不到改善。 0
我们学校有两栋宿舍楼,大多数的学生几乎都住在学校。宿舍楼中午是关闭的,但我和方豪把学校地形研究的很透彻,有自己的办法进宿舍。 0
 
经常在中午吃饭时间,我和方豪就会在宿舍楼后,借着一个台阶爬到二楼,然后在别的寝室偷拿别人的零食吃,但我们也有自己的规矩,不拿自己班级的,不拿那些家庭穷苦的。 0
我读的学校是县里唯一的私立初中,也算是最好的初中,能进学校的,要么成绩好,要么就是有钱,所以在学校里,贫富差距还是很大的,而我家庭普通,但也说不上穷苦。只是当时有些同学,确实是家里清贫,咬着牙供他们上学,我和方豪心里有数,从不拿他们的东西。 0
这种感觉令我着迷,偷拿他们的零食啥的也并不是嘴馋,而是我以此为乐。 0
 
到后来我慢慢不再满足于此,学校里部分同学会偷偷带手机,一个学期下来,老师几乎会查到好几次,所以我们班主任的办公桌柜子里,常年放着几部收缴上来的手机。我盯上了这个东西。 0
我和另外两个朋友提前踩点,到办公室打秋风,实则是找那柜子钥匙放在何处。平常其实就是插在柜子上,但下班时班主任就会带走,而我心里清楚,办公室的每一把锁,都有一把备用钥匙,就放在那柜子里。那天下午办公室里只有一个老师,方豪和邬浩展找了个理由拖住那个老师,而我就走到那个柜子里,将那柜子里的备用钥匙拿了出来,偷偷放进兜里。老师们几乎不会查看备用钥匙,所以不用担心会被发现,我看着柜子里的那六七部手机,心中暗爽,过了今晚,这些就都是我的了。 0
我们学校九点十五分熄灯,宿管会在九点四十五的时候查寝,大概十点半的时候,我和方豪从二楼那个窗户翻了出去,两个人鬼鬼祟祟猫进了教学楼。以前的门有些质量差的,用一张硬卡沿着门缝卡进去,往下一划门就能打开,我和方豪其实私底下练习过很多遍,很快就把办公室的门打开,方豪在外面望风,我进去打开柜子将那里面的手机全部装进了兜里。 0
 
第二天我将这些手机全部还给了同学们,他们开心坏了,按照我们班主任的规矩,这些手机基本是有去无回,除非是考到了令她满意的成绩,但对那几个差生来说几乎不可能,那一天,在他们眼里,我好像是一个英雄。 0
在那次偷手机之后,我发现,我追求的刺激感不是偷东西,而是这种秘密行事并且成功的感觉,我喜欢计划缜密,暗中行事,偶尔做些行侠仗义的好事。 0
只是在进入社会后,我再也找不到这种感觉,好像我的江湖,从迈出学校大门开始,就结束了。 0
 
想想现在,我还不如一个小偷。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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