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进入初中不久,沿用多年的农村基本体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生产队为单位的集体劳动制度被 “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取代,用农民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分田到户。
由于出生在六七十年代之交,我原来还以为自古以来农村就是一个个生产队组成的呢,正是有了这次分田到户,我才从父辈甚至祖父辈的口中得知:
中国农村的土地特别是农田,以前是几千年一贯制的私人所有,少部分地主占有大部分的耕地,大部分种地的农民并没有自己的土地,只能向地主租种。待收获时,必须将较大一部分产品以租子的形式缴纳给地主,只有很少一部分农民有一点点自己的土地,另外还有少量公益性和宗族性的公地。
我们竹山湾龙家院子,倒是没有像样的地主,但农田的数量也很有限,很多人都必须租种对门院子刘大卫他们家祖上的地。
直到1949年成立新中国,情况才有所改变,国家把地主的土地全部收缴,按人头分给了农民。虽然不像当年红军“打土豪分田地”那么的惨烈,却也是一段天翻地覆的历史。
据奶奶说,临近的新屋里大院子,就曾有土改干部被地主报复杀死的例子,也有一些地主因为守不住自家买回几十几百年的土地,而走向了自杀以谢祖宗的路。
农民各家种着政府分来的田地没几年,社会主义的体制改造开始逐步进行,先是搞互助组,几家几户合在一起,共用农具,共同劳动,共享成果;接着就是办初级社、高级社,所有的土地收归集体所有,自上而下,形成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三级集体所有制和劳动制度。
中间,还实行过“公共食堂”等向“共产主义”跨越前进的政策,只是“共产主义”并没有像当时传言的那样“从邵阳走到洞口”,更没有来到竹山湾。
最后,大家过着的,就是我出生后一直看到的:农民们每天分早晨、上午、下午出三次生产队的集体工,按人头计算口粮,按工分计算工分粮,大家凭口粮和工分粮维持着自己的生活。
这一次分田到户,和解放初期分地主的土地有很大的区别,那就是土地仍然归生产队等三级集体所有,所分的,用经济语言来说,不过是使用权,也就是种植权和收获权,当然也会有相应的义务分下来,比如上交征购粮和公粮。
虽然我们都在上学,但像分田到户这样重大的事情,很多不怎么会算数的父母都会把孩子带在身边计算数字,而且那一段时间,学校也有不少老师都属于家在农村的“半边户”,甚至本人就是农民出身的“民办老师”,放学也特别早。因此,我们可以说除了开会宣布或讨论政策时没有参加之外,参与了院子里分田到户的全过程。
我们和附近几个生产队的田都分得比较迟,晚稻插下去转绿好些天了才开始,这样一来,分田的过程再复杂,也不会耽误重要的农事。
老一辈的人都有分田到户的经验,首先,便是对现有的田地进行细致的丈量,说是细致,倒不是说要精确到每一尺每一寸,而是必须根据田地的位置、肥沃、生熟程度,将其分成三六九等,高等级的好田,每一寸都要精确无比,低等级的,则需要在面积上做一些折扣,像有些有高田塍的,会在挨着田塍那边按田塍的高度扣除一部分因荫凉而影响产量的面积,有些渠水不能直接灌溉的田地,也会将面积打个八折或者九折。
丈量田地的工具,就是农民们解下箩筐上的棕绳,找木匠师傅借一把尺子量个大概,一根棕绳的长度定为八尺,其实这根绳子本来应该是九尺还有多的。
有了上面一些因素,整个竹山湾生产队的水田丈量下来,共是100亩左右,比原来生产队时上报的数字缩水三成以上,大家都心知肚明,没有谁吱声,准备就按这个数把田地分下来。
第二项要确定的,就是确定哪些人能分田。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其实却是争论最激烈的问题,很多地方因此发生了吵闹打斗,有的地方甚至出了人命。
中央出政策的时候,为了让农民们吃定心丸,说是分田之后,要“一定十年不变”,就是这个十年不变,产生了统计人口的巨大变数,哪家有新娶媳妇的,不管是否怀上了孩子,都争着要分一份田;更有一些人,为了多分一份田,立马张罗着给二十来岁甚至十七八岁的儿子找对象,即使不能马上成亲,也先订了婚再说,这一来,哪怕争不到孙子的那一份,至少也要争来儿媳妇的那一份。
除了想多争的外,也有吵着要别家少分一份的,如果哪家有个十八岁以上的姑娘,即使还没有谈好对象,也可能成为攻击的目标;而那些订了婚说好这个冬天要出嫁的,遭到的口舌更多。
吵吵闹闹之后,大家终于还是确定了可分田地的人口,我们竹山湾,左算右算之后,总共是80口人可以参与分田。
最后一关,就是抓阉分田。国人有着“千两银子凭阉断”的传统,在分田到户这个重大时刻,也只有抓阉才能让所有人都无话可说。
在抓阉之前,大家把所有的田地都分成了几个等级,每一个户头,都要按等级抓几次阉,最后确定第一等的分到哪些,次一等的分到哪些,最低等的又分到哪些;特别是那些大家公认的好田,更是被分成了好多份,让大家都有中阉的机会。
经过三轮漫长的过程,我们家4个人(妈妈和我、弟弟、妹妹,爸爸是吃国家粮的,不能分田),一共分到了约5亩水田,它们分布在方圆几里的田垄、山间,杂落在竹山湾、石宝冲、毛粟山三家院子的屋前房后:
第一等的田,我家分到了竹山湾老院子前面大秧田的四分之一,计二分八厘。
第二等的田,我家分到了大垄里蒋丘的四分之一,计六分五厘;石宝冲院子边上打垄丘的四分之一,计四分;竹山湾与长塘冲之间的两块小田,计五分八厘;鹅粟坳水渠边的一丘大田,计八分。
第三等的田,我家分到了毛粟山院子对面垄里的乱估丘八分、深水丘四分;对门山梁上两丘漏水田,分别是三分九厘和二分八厘。
最次等的田,我家分到了石叶塘一块烂泥田二分五厘,鹅粟坳水渠上面一块天水田二分七厘。
后来,为了耕种方便,妈妈又将某些田地和别人进行了兑换;再后来,我们三兄妹陆续走出了山村吃上了“国家粮”,退回了一部分再分给别人;爷爷奶奶百年之后,田地却不曾调整,一直由晚叔种着,但挂了一份到我家名下。
在分田到户满40年的时候,我们家名下尚有2个人口的3亩多水田,即蒋丘的二分之一计一亩三分,水渠下边的大田八分,大秧田的四分之一计二分八厘,竹山湾屋后的两块六分一厘,对门梁上的一块三分九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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