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晨峰怕灯光太暗看不清楚,又把手电筒拿来准备好,再去确定一下门是否锁好,然后再返回堵住床底下的唯一出口。这样,即使床底下真的有人,无论如何也不会跑脱。
其实单人床的宽度不是很大,叶晨峰稍稍晃动一下手电筒就能看清楚的,这不是提防意外吗?他没自信,不知道老太太是什么来路,万一真的是鬼怪什么的,那可就不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
事实上,当叶晨峰蹲地下,手电光掠过一双双胡乱摆放的鞋子后,看到的是满眼的尘埃。
床底下没有人。
这是学校单身寝室,也不会发生外婆家的那种情况,床底下有什么洞之类的事。
没有人,门是关好的,那么脖子上的掐痕是怎么回事?
叶晨峰觉得太匪夷所思了。他想不过,再次用手电筒扫一下床底下,这次他可是一寸一寸的看,哪怕是地上爬动的虫子,也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只差把这只虫子逮住研究一下它属于那一类型的生物。
手电筒光最后停留在一只鞋上。其他鞋子都是成双成对,唯独这只鞋子,它只有一只,而且很干净,鞋帮上一尘不染。看见这只鞋,叶晨峰猛然一抖。
这不就是那只被老太太偷走又扔掉的鞋子吗?
鞋子是老太太送回来的?还是它自己走回来的!!!
它自己走回来的?叶晨峰被自己的想法吓住,同时脑子里浮现出鞋子在没有人的时候,从暗黑中走出来,走向他的寝室,走到床底下躲起来。
干嘛要躲起来?
头疼。
叶晨峰决定不要去想什么鞋子,他把这只奇葩的鞋子一把抓住,然后开门出去,丢得远远的。一个垃圾桶里,在天亮之前,垃圾桶里的东西全部被清洁工弄走,就连垃圾桶都会清理得干干净净的。
叶晨峰丢掉这只鞋,就像卸掉一个沉重的包袱那么轻松。
现在已经是深夜,校园的路变得诡异起来,阴森森,黑漆漆的,一个人都没有。天也黑沉沉的,很冷,他抱住胳膊,缩著脖子快速回转。
走到寝室门口,他愣住。寝室门是开的,黑洞洞的开著门。
叶晨峰皱著眉头,晃动手电看,嘘一口气,尼玛,什么时候变得疑神疑鬼了。这扇门,本就是黑漆,就是大白天不经意间看一眼,也会情不自禁的想到黑棺材。
他想起外婆的那口黑棺材,就是用黑漆涂的。
叶晨峰叹口气,开门进去,懒拖拖的坐下,总觉得还是有哪不对劲。
他把寝室里挨个的看一遍,视线落在旧吉他盒子上,就跟屁股下触电般弹跳起来。
在旧吉他的盒子上,端端正正摆放的正是刚刚丢掉的那只鞋子。
咕嘟——叶晨峰揉揉眼睛超紧张的吞了一口唾沫,一把抓住鞋子,翻来覆去的看。的确是刚才丢的鞋子,看吧!鞋子在没有人的情况下,果然是回来了。
鞋子会走路,不是穿在人的脚上走路,而是自己走回来的。
叶晨峰愤怒了。
这可是从没有发生过,也是十分滑稽,更加可怕的稀罕事。
他一把抓住鞋子,想到用刀把鞋子杀死。
叶晨峰有一把刀,很锋利。
一般他很少拿出来用,这把刀是来寝室第一天发现的,刀柄上刻有花纹。
他看上这把刀不是因为刀柄上的花纹,而是刀身。
刀身乏冷森森的光泽,修长跟匕首比长那么一点,跟西瓜刀比,短那么一截,越看越喜欢,爱不释手,太秀气了。
叶晨峰用这把刀把鞋子卸成好几块。
然后提著成碎片的鞋子,连夜埋掉。
埋在那,在第二天起来的时候他已经记不住了。
早餐下来,有同学看见他脖子上的掐痕,问:“你脖子上怎么回事?”
叶晨峰在醒来一刻,就做好准备,用一根围巾把脖子围好,这样别人看不见掐痕就免得问东问西的烦人。
可是在吃饭的时候,围巾在脖子上让他不自在,就解开围巾,这样吃饭也不感觉有阻碍。
可是围巾解开,脖子上的掐痕露出来了。
“没事,昨晚上起来,不小心碰的。”
食堂里有很多人,男女生都有,有认识的,有并不认识的。
他们都喜欢说悄悄话。
“他就是那个看得见鬼的人?”他们说悄悄话的时候,害怕他听见,表情,说话的神态,都在告诉叶晨峰,他们是在议论他。
“那间单身寝室闹鬼,很久以前一个老太太就自杀在那,据说老太太的儿子出事了,老太太想不开,就用自己带的刀割腕自杀了。”
“对,我也听说,流了很多血,地上全是血。”
“快走,他好像注意我们了。”
叶晨峰没有听清楚他们说的话,却能从他们说话的表情,判断出,他们议论的话题不一定是好事。
他记不清从什么是时候起,没有了朋友。
是从丁莉结婚之后,还是经历了紫城四医院的事,总之现在他就是一个人。
无论漫步在校园小径,还是独自坐在某一处幽静的环境中,他都是一个人。
很孤独。
安静,未必不是好事,也的确容易出问题。
叶晨峰的妈妈发现问题,那是他不愿意回家。
也不愿意跟家里联系。
学校有很多这样那样的传闻。
有传闻某一个学生成绩好,得到应得的嘉奖。还有的传闻,就是老太太的故事。
叶晨峰最近丢失很多东西,比如收鬼葫芦。他忘记放在什么地方了,就上次那件事之后,一直都没有找到。
还有就是那部书。
书的名字叫撼鬼经。
或许是那部书太破旧了,叶晨峰从男生公寓搬来的时候,就随手丢进垃圾桶了。
那部书现在已经变成一掬泥土,黑色的,没有一丁点价值,就连狗屎都不如。狗屎还是有机肥,一部破旧的书,什么都不是,你要是不相信就把书埋在地下,不久之后再挖起来看看,必定就什么用都没有。
叶晨峰没有撼鬼经看,就看其他书。比如福尔摩斯探案集,还有张震讲鬼故事。
他还是能感觉来自四面八方阴冷的注视,还是能看老太太随意进出他的寝室。那只被锋刀刃剁掉的鞋子,又自己走回来了。
如果长期这样,叶晨峰就完蛋了。
他自我屏蔽一切外界的事物,不愿意接触人,整天沉溺在暗黑中。
因为丁莉结婚的事实,他无法接受,自我崩溃。
直到有一天,一个人突然出现在叶晨峰面前。
这个人不是“人”,他是叶枫。
叶枫就是陈佩玲的男朋友。他出现在叶晨峰面前的时候,正看见叶晨峰把最后一只鞋子处理掉。
“你去那了?”叶晨峰还记得陈佩玲说过叶枫去做好事,积功德,想轮回转世。
“看你,变成这样了。”叶枫就像看见老朋友那样,朝叶晨峰走过来,他伸出手臂老朋友见面最亲昵的方式就是拥抱一下。
叶晨峰感觉很冷,因为叶枫不是“人”他身上有鬼气。
“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你这么久去那了?”叶晨峰觉得整个世界,就叶枫才是他的朋友。
别人对他害怕,敬而远之,把他孤立起来。唯独叶枫没有,要是陈佩玲还在,也会跟叶枫一样,把他当成朋友。偶尔来看他,关心他。
“去了很多地方,帮助了很多人。”
叶枫坐下。
叶晨峰在弄泡面,香喷喷的泡面气味带著牛油的味儿。“你饿吗?”
叶枫说:“饿,但是我不能吃,只能闻气味。”说话间,他吸一口,“唔……不错,麻辣牛肉面。”
叶晨峰稀里哗啦把一碗泡面顺进肚子里,看老太太又来了,一声不吭进来,拿起那把刀走进卫生间,不久后,一股血红从卫生间门缝隙中流出来。
叶枫就像没有看见,拉住叶晨峰说:“我们出去走走。”
“她每天都来,最初就是偷我鞋子,然后那只鞋子每一天都出现,对了,她还喊你的名字。”
叶晨峰说话,带著叶枫走进卫生间。
卫生间蹲便器上,仰坐著老太太,她的手腕有一道正在冒血的口子。血涓涓流淌,就像溪流从来手腕上流到地上,再由地上流淌到外面。
看著这一幕,叶晨峰有一种奇怪的冲动,他恍如看见老太太就是丁莉。
丁莉说:“如果我老了你会嫌弃我吗?”
已经死去的老太太,坐正身子,把血糊糊的刀递给叶晨峰。
叶晨峰捏在刀,撸袖子,露出手腕——脑子里有一只怂恿鬼在不断的说:“去啊,你去陪她,她老了,你还很年轻。”
刀上的血,滴答在地上,滴在叶晨峰的心里。
他脑子里在回忆最近发生的事,家里来电话,他怒火万丈骂道:“我不是你们的宠物,别逼我……”
“叶晨峰你该醒醒了。”叶枫一把拉住他跑出寝室。
外面在下雨。
叶晨峰的妈妈从家里跑来,想亲眼看见他。
雨不是很大,就像芭茅絮,纷纷扬扬,湿了衣服,头发、叶晨峰看见妈妈,呆呆的站著,在他手里捏了那把锋利的刀。刀从手里滑落掉在地上,哐啷一声轻响。
叶晨峰扑向妈妈。
“晨锋你吓死我了。”
“妈,我没事的……”他转身看向老太太,老太太偷走了他的另一双鞋子其中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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